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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彼时对老三来说,也不认为这样一封信能起什么作用,因为一封信不能洗刷他爱情史上的污点。
“污点”这个词,并不是我的发明,也不是我栽在老三头上的,而是他自己的界定。其实他跟未婚妻也就牵过几把手,打过几个kiss,按现在的观点,只能算小儿科,没有“实质性”的东西。但他却背着很重的思想包袱,并由此认为自己在这方面“配不上”静秋,这在现代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在当时,却是很正常的思维。
在那个年代,谈过不止一次恋爱是令人不齿的。那时人们思想上的清规戒律之多,令现代人无法想象。现在你谈恋爱次数越多,越说明你选择范围广,说明你魅力无穷,说明你“酷”,不把爱情当回事。如果你现在想找出一对年轻夫妇,双方都只谈过一次恋爱,恐怕是很难的了。但在那个年代,“谈了一个又一个”就比现在的“睡了一个又一个”还令人羞愧。听说现在国内连“睡了一个又一个”都不是什么值得羞愧的事了,那就没什么能够用来打比方了。
在老三的年代,“从一而终”似乎已经上升到恋爱关系上去了,不光是结婚只能有一次,恋爱也最好一次搞定,否则就有“作风不好”,“轻浮”之嫌。别的人我不敢说,至少我的父母就是彼此的初恋,艾米的父母也是,可能很多人的父母都是,一生中就谈过这么一次恋爱。我们从《十年忽悠》中可以看到这样的描写:
艾米问妈妈:“爸爸在你之前,有没有——过——女朋友?”
“谁知道?他说没有,我也不去打听。以前提倡晚婚晚育,青年人太早谈恋爱,就会被认为是不正派的。再说,那时的人,思想也不象现在这样开放,一个人谈几次恋爱,就会被认为品质不好,所以有过女朋友的可能性小一些,即使有过,也不一定有过——性关系。我那时候就从来没想过再谈第二次恋爱,行不行,就是你爸爸了,成败在此一举。”
“我很羡慕你们那个时候,”艾米说,“多么单纯!不象现在这么复杂,这么——难弄。”
“单纯有单纯的坏处,复杂有复杂的坏处。那个时代谈恋爱,有很多到后来发现不合适,但迫于社会压力,不敢分手,凑凑合合结婚的也很多。像你们现在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分分合合太随便,也——有很多不顺心的地方。爱情有时候就是个运气问题,碰巧就爱错了人,那——就免不了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