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第2/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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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陈霭选择了脑系科,这里的病人大多是老家伙,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万一治不好,我也能脱身,至少可以自我安慰一番,比较容易自欺欺人一点。
其实脑系科也有很恐怖的场面,不过那时陈霭已经选定了科室,没法改变了。
话说有天来了个重病人,需要立即开颅。那可是个重体力活,都是派男大夫上。那位男大夫好大的猛力,把钻子钻进病人的脑骨里拔不出来了,男大夫只好用一只脚蹬住病人,双手握住钻子往外拔。钻子拔出来了,病人也被蹬倒了。有经验的老医生慌忙抢到窗前,拉上窗帘,怕万一有人看见,传出去吓坏人。
俗话说“条条蛇咬人”,几乎每个科室都有残酷的场景,陈霭恨不得转行去学农田病虫害防治,那个专业多好啊!治死的越多,功劳越大,人越开心。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卖,医学院都毕业了,人也二十好几了,再去改行也来不及了,只有硬着头皮往前走,走到哪头是哪头。
看来缘分的“缘”字,从陈霭选择科室的时候就开始动笔写就了。
想想真玄乎啊!如果不是进了脑系科,赵亮的父亲就不会成为她的病人,那么赵亮也就不会到她的诊室里来,他们俩就不可能认识了。
这么巧的事被她撞上了,令陈霭不得不对“缘分”二字肃然起敬,从一开始就觉得跟这个赵亮有缘。
赵亮又陪父亲来看了一次病,这次父亲就退居二线,主要是儿子在跟陈大夫说话了。赵亮第三次来的时候,父亲干脆就不见了,只剩下赵亮一个光杆司令,说是来为父亲开药的。
陈霭不记得赵亮是怎么把她的电话号码要去的了,甚至没注意赵亮给她打过电话没有,就算打过,肯定也只打过一次两次,因为每次见面,告别之前都已经把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约好了,下次又把下下次的时间地点约好了,一环扣一环,就像一根无形的链子,栓着两人,无限延伸,根本不用再打电话重起头。
两人的约会走的是当时谈恋爱的主流路线,吃饭,看电影,逛公园,外人听来索然无味,但当事人却觉得很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