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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要考的五个项目中,艾米的强项是阅读、翻译和听说。
阅读是强项,盖因英文阅读题早就MULTIPLECHOICE化了。艾米对发明MULTIPLECHOICE题型的人感激涕零,一定是个跟她一样办事潦草、粗枝大叶的人发明的。你想想看,几个答案都为你写出来了,你只打个圈,还有什么比打圈更容易的事?连阿Q都会打圈呢。如果你叫艾米写出文章中心来,她极有可能写成一个偏心,而且保不住会写错拼错好几个词,但是如果你叫她选一个别人写好了的答案,她就算不懂,也能蒙个八九不离十。
以前读书的时候,同寝室的人总说她运气好,因为有些题,四个选项,大家都是一个也不认识,都是蒙的,但艾米就往往蒙对了,而别的人则蒙错了。同寝室王欣总是说艾米有“吃狗屎的运气”,这在王欣的家乡话中,就是运气大得匪夷所思的意思。
翻译是她的强项,可能得益于她的父母一个搞英语,一个搞汉语。妈妈是从艾米很小的时候起,就给她灌输英语的。不光给她起了个不中不西的名字,还尽力跟她说英语,而且家里贴满了英语单词,桌子上是“TABLE”,窗子上是“WINDOW”,进门的那一面贴着“COME”,出门的那面贴着“GO”。
艾米小时候也挺喜欢这种贴字条的学习方法,经常写个歪歪倒倒的“DAD”,贴在爸爸背上,搞得爸爸有时上课都背着一个“DAD”在那里高谈阔论,被学生发现,狂笑不已。有次,艾米大惊失色地跑去向妈妈汇报,说DAD掉楼下去了,把妈妈吓个半死,结果发现只是一张写有“DAD”的字条从阳台上飞到外面的地上去了。
艾米的爸爸则对她猛灌汉语,他每天都要艾米背古文古诗,要临贴练书法,还要记日记,且每天都要检查艾米在日记里写了些什么,这还叫日记吗?不如叫社论好了。于是艾米从小就写两套日记,一套是供父亲检查的“革命日记”,另一套才是诉说心里话的“反革命日记”。幸好妈妈没叫她写英文日记,不然她每天得写四套日记了。
她由自己的经历推而广之,于是万分同情那些口是心非,阳奉阴违,当面说得好听,背后又在捣鬼的人。一个人说两套话,她容易吗她?还不都是听众逼出来的?如果听众全都是人,我就只说人话;如果听众全都是鬼,我就只说鬼话。结果听众有的是人,有的是鬼,有时是人,有时是鬼,我就只好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经常的情况是,在革命日记里她磕磕绊绊地写到:“我爱我的爸爸,以及爱我的妈妈……”如果写得太通顺,爸爸就要把明天的要求提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