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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迪之笑着说︰“谁叫你跟一个第一次谈恋爱的男人一起?这种人太可怕了!”
沈光蕙说︰“但,他爱我比我爱他多呀!这样是比较幸福的。”
这样真的是比较幸福吗?所有处在恋爱年龄的女孩子,总是分成两派︰一派说,爱对方多一点,是幸福的。另一派说,对方爱我多一点,才是幸福的。也许,我们都错了。爱的形式与分量从来也不是设定在我们心里的。你遇到一个怎样的男人,你便会谈一段怎样的恋爱。如果我没有遇上林方文,我谈的便是另一段恋爱,也许我会比现在幸福。
爱对方多一点还是被对方爱多一点,从来不是我们选择的我们所向往的爱情,跟我们得到的,往往是两回事。像沈光蕙选择了余平志,也许是因为她没有遇上一个她能够爱他多一点的男人。幸福,不过是一种妥协。懒惰的人,是比较幸福的。他们不愿意努力去寻觅,自然也不会痛苦和失望。
而我向往的,是甚么样的爱情呢?如果说我向往的是忠诚,我是不是马上就变成一个只适宜存活于恐龙时代的女人?
我拉开床边的抽屉,拿了一包巧克力出来。
“你再吃那么多的巧克力,你会胖得没有任何男人爱上你。”朱迪之说。
“那也是好的。”我把一片巧克力放进咀里。
“我们上一次三个人一起睡是甚么时候?”朱迪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