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节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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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他们以为是自己摔伤了,检查了半天,才发现不是自己的血,于是顺着血迹找,找到ALLAN的卧室里,简母惊恐地看见JANE躺在ALLAN床上,盖着被子,左手伸在床外,地上都是血……
简母冲到床边,发现女儿身体已经冷了。他们叫了救护车,也报了警。JANE被送到了医院,但很快就证实已经没救了……
公安局认为现场已经受到了破坏,但他们根据地上的血迹,断定第一作案现场是过道,然后凶手将受害人放置在ALLAN的床上,伪造自杀现场。
桌子上有一封遗书,是以JANE的口气写的。但遗书写得条理清楚,很有文采,不象是一个准备自杀的人写出来的。经查证,笔迹跟成钢的很相似。遗书是指名道姓地写给成钢的,凶手伪造遗书,是很常见的,但伪造一封写给自己的遗书,就不大好解释。不排除凶手有自作聪明,想造成混乱的可能。
公安局根据凶器追溯到“天下第一剪”的业主孟老头,并从他那里弄到了一份最近去理过发的男顾客名单,公安局当晚就把孟老头和两个在那里理过发的青年带到公安局,收审待查。
案发当晚,公安局就已将ALLAN定为头号嫌疑,因为遗书是写给他的,尸体是在他卧室发现的,而他本该在周末回家的却没有回来,可以断定是畏罪潜逃。公安局让JANE的父母帮忙查找ALLAN的下落,JANE的妈妈在女儿的电话本上找到了几个号码,一个个打过去,终于找到了ALLAN。
因为ALLAN有四个人证明他不在现场,所以公安局没有把他当作罪犯逮捕,而是让他呆在收审站。收审的原则是宁可错关三千无辜,不可放过一个真凶。一个无辜关在收审站,只是他个人暂时失去自由,但如果让一个真凶逍遥法外,那就有可能造成更多的凶案。本着这个原则,只把年老体弱的孟老头放回了家。
现在ALLAN仍然是头号嫌疑,所有线索都指向他,所有证据都对他不利,他唯一的辩护就是他有四个人证明他不在现场,但他可以有一个同夥帮忙作案。他被抓当天身上带着五百多美元、近五千元人民币,不排除是准备付给同案的酬金。
艾米听到这些,不知道为什么,老觉得很像某本书里的情节,特别是那个简的父母滑倒、以为是自己摔伤流血的细节,她敢肯定在什么地方看到过。真不知是生活模仿艺术,还是艺术模仿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