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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面看见一个陌生女子,身上那袭衣裳料子倒是极好的,柔滑软沉,碧如幽水,衬着精致的湘绣,星光下只觉得她明艳温婉,神色间却又带着丝说不出的清冷。
自从那天之后,锦绣再也没有见过左震。一个礼拜、两个礼拜过去,天气真的冷下来,十一月了,已经到了立冬,来百乐门的客人不但不见少,反而越来越热闹。
锦绣也忙得多,在百乐门待得越久,认识的客人也就越多,有时候一晚上要转好几张台子,也有人送花送首饰,她都不肯接。天底下哪有白占的便宜?在这里,得到的每一样东西,都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更何况她想要的根本不是那些,左震答应让她进百乐门,是为了叫她做给英少看,她不能永远只是在舞厅里陪着人家一圈一圈跳舞。
所以一有空的时候,锦绣就跑到后台去,帮忙跑腿打杂、端茶送水,慢慢跟几个台柱子都混得熟了,她们排舞的时候,她就在一边看着,半夜没人的时候,她也会在自己房里偷偷练习。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样每天忙着,吃饭睡觉跳舞,仿佛一刻空闲也没有,心里却总是有点空空的,少了点什么似的。到底……少了什么呢?
“锦绣,锦绣!”
正在靠着吧台发呆,忽然有人在背后推推她,回头一看是丽丽。
“你又走神,财神爷上门都不知道。”丽丽朝门口指了指,“看!沈金荣也来了。”
“沈金荣?”锦绣知道这名字,现在不是初来上海人生地不熟的荣锦绣了,在百乐门久了,什么人物什么场面都见识过一些,在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物,她也多半都听说过。这位沈金荣沈老板,是地产大亨,黑白两道也都颇有些势力,跟市政厅、警察署、各大领事馆都有交情,就连英少和向先生,只怕也得给他几分面子。
只是他很少到百乐门来,听说这位沈老板常常去大富豪捧白珍珠白小姐的场,出手也很阔绰,什么翡翠的镯子貂皮的大衣,随手就送了出去。今天他不去大富豪,跑来百乐门做什么?
锦绣顺着丽丽的眼光瞧过去,在大厅一进门的台阶上,果然站着几个人,门口迎宾的侍应正在鞠躬如也地招呼他们。旁边的几个倒还没什么,只中间那一个,穿件松香色长衫,两鬓斑白,虽然已经不年轻了,却看得出是养尊处优惯了的,往人群里一站,别人仿佛都好像他的随从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