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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这些人之中, 却没有曾经与她度过了无数日子的小猫。 她有些失望,但又觉得正常。 这里距离她所属的辖区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按照辛哲的乖顺程度,也许会留在那里等自己也不一定? 胡乱敷衍了早餐,她步行穿过市集,往自己工作的单位走。 只是还没走到目的地,就看到了零星几个同事混在了一圈群众里, 嘴巴一张一合,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而那些群众也都交头接耳,低头看着地下,仿佛在看什么稀奇事。 “哎哟,这乞丐怎么回事哦?这几天没事就在这儿晃悠,简直有病!” “好手好脚的,怎么就不知道找个工作?” “这宁愿饿晕在警察同志面前,都不肯挪地方讨口吃的,不会是真的脑子有问题吧?” 阮苏苏听到这儿,有几分怔忡。 她努力劈开一条路,走到人群围着的中央。 披散了一头油腻长发的乞丐蜷缩在那里,他裹着一层灰扑扑的袄子,露出的脚踝粗大,却像是只剩一层皮一般,瘦骨伶仃,仔细看,甚至还能从他满脸的胡渣中看出几分青紫。 “苏苏——” “苏苏你在哪啊” 男人的嘀咕湮没在了群众的讨论声中,那些前来处理问题的民警也只能无奈地出示证件,想要疏散人群,好在今天是工作日,大多数人就算想看热闹也只有悻悻离开。 毕竟互联网时代,热闹常有,可工作不常有,钱更是难有。 眼瞅着看热闹的人跟蝗虫吃完粮一样一哄而散,民警小胖终于抹了把汗,他长得胖,又是易出汗的体质,随随便便一动,额头就能凝出汗珠。 他抹了把汗水,凑过去想要扶起男人,还没动手,身边就有人先他一步完成工作了。 阮苏苏上前扶起乞丐,毫不在意地理开他藏污纳垢的头发,一双黑亮的眼睛里蕴满了担忧和无奈,那温柔的神态看得小胖一愣一愣的。 他作为单身民警的一员,也是认识阮苏苏的。 知道她温柔,更知道她对异性的不假辞色。 还记得原来处理纠纷的时候,有个当事人事情都处理完了,还跟着他们面前一个劲儿地猛凑,所有人都知道那人是看上阮苏苏了。 单位里的单身男人真的都挺同情他的,看上谁不好,非看上个石头,阮苏苏要谈恋爱这早谈了,毕竟民警里也不缺身高腿长外貌出色、甚至家世也好的 结果那男的也确实无功而返。 但现在,胖子有点摸不准了。 该不会咱们这温柔的高岭之花,爱好比较奇特吧 小胖目瞪口呆地看着阮苏苏把昏迷的乞丐揽在怀里,那张劝人的时候舌灿莲花的嘴,一时就有点卡壳,他牙齿磕到舌头,结巴了一下:“小阮,你跟这位啥关系啊?” 啥关系能让你把那脏兮兮的头往自己怀里扣啊? 还有几个民警也不约而同地盯着阮苏苏。 高岭之花突然变了? 饥不择食? 阮苏苏心情不太好,她没回答,只兀自问道:“有没有水和吃的?” “有有有!” 旁边速度快的民警,忙不迭地将手里的干粮和水塞到阮苏苏的手里。 于是本来就处于震惊状态的众民警,就又看到阮苏苏食物揉碎了塞到男人的嘴里,动作之温柔缱绻,让在场单身男人竞折腰。 尤其是小胖,想当初他是最先对阮苏苏动心的,此刻更是有点冒酸水,“小阮啊,这人差不多得了吧?” “这我男朋友。” “诶,我知道,但”小胖还想说什么,突然意识到窸窸簌簌的声音都消失了,再一回忆,这才意识到好像刚刚听到了什么。 小胖有点震惊。 小胖伸手颤颤巍巍地指着乞丐。 小胖欲言又止。 最后千言万语化成一句:“什么情况?” 要是最后输给什么局长儿子也就算了,或者是之前那个刑警队长也不是不行,现在这是什么情况?阮苏苏莫名其妙地和一个乞丐在一起了? 难道是最近压力太大,疯了? 阮苏苏没管同事们的表情,在确定辛哲身份后,喂了他两口饭,就试图扶着他离开,本以为会很吃力,可哪知道对方居然瘦成了皮包骨头,倚在她身上,就跟纸片似的,轻飘飘的。 这么高的个子,怎么瘦成这样? 阮苏苏侧过头,嗅到了一股淡淡的酸臭味,索性系统选择送回来的时间点是冬天,不然这味道绝对酸爽。 “还能自己走吗?” 吃了东西喝了水后,辛哲显然恢复了几分神智,他呆呆地点点头,又摇摇头,“不行,我得等苏苏,她跟我说过要留在原地等她,不能乱走的” 吃的东西又不是灵丹妙药,辛哲的声音听起来还是非常的虚,说得话也颠三倒四的,不是很清楚。 倒是阮苏苏,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愣了愣,问:“你在这儿等了多久?” “不知道。” 一口白气从男人的嘴里吐出,最后蒸发在空气里,“好像有几天了吧” 好几天。 就这么干饿着? 阮苏苏差点气笑了。 她上班的地方倒是有些铺子,但大多都只会驱散乞丐,更别说辛哲好手好脚的,也得不到什么施舍,为了等她徘徊在这一片,她倒也能理解,可这人不知道先把自己的肚子糊弄饱吗? 可好笑之余,阮苏苏又有点心疼。 再蠢也是自己带过来的猫,带过来了就得负责。 她摆脱同事送自己回家,完全无视了小胖的欲言又止,她知道小胖对自己有意思,但她没感觉,如果不是后来遇到了辛哲,她可能也懒得去谈恋爱。 恋爱太费时间了,而且还不一定会有结果。 可现在她不仅恋爱,还带回来了一个看起来不太对劲的对象。 小屋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都不缺。 整体色调偏灰色,因为好打理,又不会让脏污藏匿。 阮苏苏将辛哲从头到尾洗干净。 在确定辛哲身份的时候,她就意识到辛哲的这具“乞丐”身体,和他本人的身体如出一辙,但却更加的瘦削,更像是一个饥寒交迫的流浪汉。 流入下水道的洗澡水逐渐从污浊变得清澈。 坐在椅子上洗完澡的流浪汉也终于变得清爽了许多。 辛哲坐在椅子上,灿金色的瞳孔变成了浅淡的栗色,头发也因为营养不良有些发黄发黑,但好在人虽然有些瘦脱像,但却没有太大的健康问题。 “苏苏,”辛哲裹着床单,坐在充斥着暖气的小屋里,有些哽咽,“我现在真的好丑啊。” 阮苏苏:“” 在意的点居然是这个吗? 事实证明,他在意的点还真就是这个。 摸着良心讲,清理过后,辛哲和丑并不挨边。 中长的头发束在脑后,看起来有几分风流的味道,过于消瘦,导致脸部的棱角格外锋利,就连微微凸出的颧骨,都可以用“有气质”来形容,倘若让别人猜他的职业,有九成都会猜他是艺术家。 可惜辛哲并不觉得如今骨瘦如柴的样子好看。 他的审美仍然是属于兽人的。 “现在腹肌也没有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挂了皮的大排骨,一点都不好看!”辛哲捂紧床单,控诉道,“你以后不能嫌弃我!不然我就” 不然他就能干什么? 阮苏苏看他半天都憋不出一句话,难得露出几分促狭,她笑了笑,手指绕着头发,调侃道:“你能干什么?现在要钱没钱,要脸也没脸的,除了乖乖听话,还能干什么?” 辛哲初来乍到,对周围都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