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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秀华已经答过一遍,再答依然干脆:“偶然在镇上碰见的,才知道原来我们住得那么近。一开始我也恨他恨得牙痒,但架不住他一次次主动来找我,跟我忏悔说他的儿子害了我的女儿,他一直很内疚,也一直想赎罪。但他只能靠在工地打零工维持生计,家里唯一值钱的土地也被征收了,所以他考虑再三,决定买份意外险,把我设定为受益人,说万一以后他在工地上发生意外事故,这笔保险赔偿金就算给我们母女的一点补偿。”
尸检显示,咸宝生的死亡时间是洪书记入户走访的前一日晚上十一点至十二点之间。冼秀华的这番说辞实在令人匪夷,蒋贺之身边的李斐接着问:“有泰平村的村民看见,案发当日下午五点钟的时候,你在泰平村的村口徘徊——你去那里干什么?”
冼秀华断然否认:“我那天没有去过泰平村,肯定是那人看错了。”
咸宝生家还发现了冼秀华的指纹,但仅凭现有的证据,还不足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于是蒋贺之问:“那么案发时间,你有不在场证明吗?”
冼秀华脱口即来:“我女儿就是我的不在场证明。燕子农庄的生意都被搅和了,我也没别的生计了,那个时间,我正带着我家石玥在租住的房子里睡觉。”
“你女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怎么为你作证啊?”李斐终于拿出了对付犯罪嫌疑人的态度,吼她道,“趁现在坦白还算自首,你最好不要负隅顽抗!我们已经掌握了你的犯罪动机,你买了一套烂尾的房子,开发商说要补齐后续的一百万才能交房,再加上你一直对伤害你女儿的这对父子怀恨在心,所以你引诱了咸宝生,哄骗他以你为受益人买了保险。”
冼秀华再次淡然地否认:“我没哄他,买不买保险都是他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