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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捉贼(一)
周一回到市局,窦涛来找蒋贺之,进门就嚷,你让我查的那个女生毁容案,我查到了。
还没到午休时候,蒋贺之却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出神,听见这金钟大吕般的嗓门,才勉强还魂,抬了抬头。
“哟,胡子刮了?”窦涛两眼一亮,朝蒋贺之比了个大拇指说,“又帅成天神下凡了。”窦队长从来没有同性相斥的天然心理,也没有妒贤嫉能的小肚鸡肠,他平日里就喜欢管蒋贺之叫“靓仔”或者“天神”,承认他就算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也自有一派成熟和性感,但还是更喜欢这般清清爽爽的男神样儿。再细细打量一眼,觉得面庞虽清爽,但眼神很忧郁,于是又问:“怎么了?眼里全是血丝,昨晚上溜出去做贼了?”
“没睡好。”岂是没睡好,根本是一宿未眠。蒋贺之用手掌拍了拍脸颊,逼迫自己打起精神,然后从窦涛手里接过他递来的资料袋,打开看了起来——
犯罪嫌疑人咸晓光跟被害人石玥是同班同学,两人同是省属重点钟山实验高级中学的学生。高一入学之后,咸晓光便对班上漂亮聪慧的石玥一见钟情,于是死缠烂打,穷追不舍,可石玥对他不感兴趣,接连拒绝了好几回,甚至不堪其扰地向学校提出了转学。然而越拒绝,咸晓光就越疯癫,最后竟带人在女孩补课的途中将其拦下,兜头泼下一瓶汽油并纵了火。
后经警方多方查证,咸晓光虽成绩稳居班级前列,但或许是因为出身于贫困农村,又或许是受父母离异的原生家庭影响,他性格阴鸷,行为偏激,而且早就悄悄加入了当时已在粤地风行的黑社会组织“新湘军”。因此钟山实验的老师们众口一词,都不意外于他会干出这样的滔天恶行。
案卷里只将咸晓光说成犯罪嫌疑人,而不称其为罪犯,是因为案子尚在公诉阶段,取保候审的咸晓光就在家中畏罪自杀了。
蒋贺之看到了这个不幸女孩毁容前的照片,果如燕子所说,朱唇皓齿,非常漂亮。尤其是一双国人稀见的大眼睛,凹陷的眼窝,立体的眉骨,还有宽宽的平行的双眼皮,颇有几分混血感。他很难将照片中这张洋娃娃般的靓丽脸孔与那夜看到的鬼面划上等号,更为她感到痛心与惋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