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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里有个故事经常被人引用:有妇人犯通奸罪,依照摩西的法律当乱石砸死。法利赛人把这桩公案交给耶稣裁决。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砸她。人们听了这话,从老到少一个一个都离去了。结果,没有一个人敢把手中的石头砸向这位妇人。
但是,假如那人群之中掺杂着一个中国人呢?这妇人肯定就遭殃了,准有一块石头击中她的命门,叫她一命呜呼。中国武功本来就厉害,飞叶伤人,何况石头!那位中国人为了证明自己是无罪的,下手必是既稳又准且狠。好在耶稣时代交通不太便利,中国人还没法远游西域。不然,《圣经》里关于罪恶的这条教义将是另外一番模样:个别人是没有罪的。
教义变了,整个教化就不同了。因为“个别人是没有罪的”,那么谁都想充当无罪的“个别人”。要证明自己没罪,最直接的办法是诬陷别人有罪,攻讦便成平常之事。人既分有罪无罪两种,仇恨就是天然的了,争斗亦是无可厚非。如此如此,天下便愈发罪孽深重。最终有一个人会让天下人知道他是最清白、最高尚的,此人就是皇帝。所以自古皇帝加尊号,可以用上十几个最好的词藻,不嫌累赘和拗口。此等教化之下,普通百姓无自我检讨之心,九五至尊以自我神化为乐。
我毫无诋毁同胞的意思,只是历史为我们提供了太多难堪的例证。在中国,大凡全民族的灵魂面临严峻考验的时候,人性的丑陋、凶恶和残忍便洪水猛兽般集体爆发。往远了不说,单是“文革”十年,我们脚下这块土地上演出过多少告密、陷害、残杀的丑剧!只要有人政治上倒霉了,旁人最人道的做法是同他划清界限,很多人还会添油加醋揭发出新的罪证。有的人仅仅为了表现自己的清白、进步和革命,就不惜无中生有置人于死地。同样一块石头,在《圣经》里是检验人皆有罪的试金石,在中国却进入了一个很不光彩的成语:落井下石。
一块石头,为何被基督徒丢在了地上,中国人却拿它砸向落井受难的人?其中必有宗教、文化和传统诸多原因,难尽尺牍之间。但从中国人本能的生存智慧上看,劣根似乎是先天的。譬如放屁一事,落作白纸黑字虽是不雅,却可见中国人的天性。中国小孩子在一起玩,忽闻臭屁,都会掩鼻而环顾左右。他们掩鼻与其说是怕臭,毋庸说是显示这屁不是自己放的。而放屁者往往最先作掩鼻皱眉状。可见,中国人从小便知道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哪怕他就是放屁的人。这些从小放屁不认账的人,长大就成了有罪无悔意的人。
有罪者非但不自觉有罪,而且在谆谆劝诫别人不要犯罪,在义正辞严斥责别人犯罪,在铁面无私惩治别人犯罪。只不过谆谆劝诫是言不由衷,义正辞严是装腔作势,铁面无私恰恰因为铁面有私。所谓贼喊捉贼,西方有无很贴切的对译词?拟或是我邦独有之国粹?
法利赛人想陷害耶稣,故意把犯了通奸罪的妇人交给他来处理,企图抓住可以控告他的把柄。因为上帝是不宽恕淫乱的,耶稣面临的就是两难选择:他既不能纵容通奸妇人的不贞,又不能违背上帝的仁慈而杀人。所谓最大的人道,就是不要把人性推向必须接受考验的悬崖。法利赛人的行为就是最不人道的,他的阴谋让耶稣在内的所有人的人性都面临考验。推而论之,凡是容易为人性之恶从魔瓶里爬出来提供机会的社会,无论暴政庸政,都是不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