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韩寒的交通问题 (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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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
我国的《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责任者应当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并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现场调查;第七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对公路造成较大损害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后方得驶离。
车辆在公路上发生事故是难免的,其中很多事故会对公路造成损害。在车辆参加了保险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驾驶人员都能够及时拨打“122“报警,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但问题是当事人在拨打“122“报警的情况下,可能因为没有履行《公路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义务,给交通主管部门打电话报告而因此遭到处罚。
“122“电话号码全国统一,完全免费;公路管理机构却没有统一的报警电话号码,一个外地司机在他地发生事故后如何向公路管理机构报告?经常有当事驾驶员因此被罚款。我们的很多交通监督的设置,很多是想了很多办法挖个坑让你往里面跳的。
而且你撞了一些交通设施你就知道有多贵了,我相信你能用这个价格去外面买到五倍类似的东西。但是不让,你就得赔给它。这就和你在五星酒店弄坏了东西赔偿的道理是一样的,这说明了我们已经具备了五星级的享受。
中国路不多,但世界上大部分的收费公路都在中国,连“国道“都是收费的。虽然我们买车交了购置税、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甚至某地的牌照钱。我庆幸的是,我家门口那条路还没有改成条高速公路,不然出门都要收费了。
盒饭
现在,高速公路为驾驶员提供了很多服务,比如建立了休息站。但这些高速公路的休息站物价极贵。我到上海的路上,在新泰休息站吃了一顿饭,20元一位,一共将近20个菜。远远看,餐厅上面的照片都是大闸蟹和红烧肉,走近一看食物的实物,春意盎然,绿油油的,一点肉也没见着。
除了吃饭,高速公路休息站里的商场也都很贵,快和飞机场有一拼。按照我的经验,在休息站的餐厅里吃的东西,外面也就卖5块钱,也就是说在休息站里贵了4倍。难怪那些卡车司机都宁愿吃泡面。唯一比机场厚道的是吃完饭再出发的时候不用交休息站建设费,还有上厕所不用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