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见到人了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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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落聚集地里面售卖皮毛的话,是不是根本就卖不上价钱?”
“那是,我们这些部落大多数都是以打猎为生,皮毛在部落的这些人家里面都属于最常见的东西,部落聚集地的集市里面也多的是皮毛,卖家比买家要多得多,自然卖不上什么好价钱,我听部落里面的老人说过,在我们这周围,一块上好的皮毛只能卖到十两银子左右,普通皮子一二两到二三两不等,但若是拿到你们大桓国的话,遇到需要的买家,可以卖到上百两,这其中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
“那咱们的这一块鹿皮能算得上是上等的吗?”
“大桓国的人喜欢虎皮、狐狸皮和熊皮,鹿皮相对来说要差一些,只能算是中等,在集市的话卖出来五两银子就算不错,拿到大桓国的话,也就是能卖上三十两到五十两之间。”
“五两银子还是算了吧,实在是太亏了,反正咱们现在也不缺银两,这鹿是你和镰刀一起打回来的,卖出来的银子是不是一人一半啊?”
“我是主力,一般这种情况都是三七分。”
莫小念十分豪爽地拿出来三两银子。
“你们不是商量好要到集市卖了这鹿皮吗,就等于我收购了吧,这三两银子你拿给镰刀,这个时候大家都需要银两,鹿皮就放在我这里,咱们新建的部落不是离着大桓国很近吗,到时候一定会经常去大桓国的,我想把这些皮毛拿到大桓国再出手。
扶苍,你这一段时间也不用拼命地打猎,咱们之前从那具死尸的身上摸了那么多的银两,一共有一百七十八两呢,不管干什么都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