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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森特·弗朗西斯是理想的嫌疑犯,这需要从两个方面解释。他本人,名声远播于他的著作——依赖他的犯罪描述和背地里潜藏着的犯罪意识。他吸过毒,并因此受到几个月的监禁。他目前并不走红,这也许导致他对社会的报复意识。假如上面这些还出自臆测,那么,在被害人死前半小时,文森特留在旅店里的指纹和体液,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无心的玩笑”。
至于第二个方面,若解释出来可能稍有争议。
当淫荡与粗俗不断地在人们面前展露,以使得我们近乎熟视无睹,因而去看一看我们仍然觉得邪恶的东西是大有教益的。人们被驯服的意识已经软弱得近乎病态,还有什么东西能给人足够的刺激,吸引住眼球呢?
文森特的这个案子显然是一个好的答案,一如他本人是个理想的嫌疑犯。
辛普森的案子是个挺完善的例子。它证明了人们不仅仅对公众人物的花边新闻感兴趣,若他杀了人,那便更加引人入胜了。
一个备受关注的人物——昔日闪耀的作家文森特;两起惨无人道的谋杀案——毫无疑问是一人所为;并非捏造出来的DNA证据——即便这事情真的并非文森特干的,那么作为一次媒体宣传,它可能带来的轰动效应也是不言而喻的。
至于汉考克侦探长,则早在几天前便嗅到了“这枚臭鸡蛋的味道”,因而有些嗡嗡躁动起来,实在是不必赘述了。
然而汉考克的贪婪和狡猾并没有使他丧失理智——他需要小心从事,以避免惩戒的斧头砸在自己头上。以往的例子显示,若人们稍有操之过急,则不免出现纰漏。
他了解陪审团的爱好——并不是说他们习惯每天吃什么,或者更乐意在几点给孩子喂奶——他了解哪些东西会对他们产生影响。
一次审判中,他们常常希望看到证人,哪怕是个智力低下患有口吃的家伙——这样也不错,他们可以欣赏律师对那人作出的精神盘剥;他们希望看到照片,并在那一阵类似于惊恐和震撼的嘘声之后,有更多的机会对此进行讨论;他们同样愿意看到完美的证据,当然这个证据不一定是第一时间被呈现上来,它可以慢一点,或许上诉的时候也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