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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里的空气,一如既往的烦闷——没有雨后潮湿的泥土味道,甚至缺乏田间地头的花草香味——尽管城市里四处被精心点缀了花园绿地,而它们看来仅仅就是些摆设而已。如果你硬要抬起鼻子细细去闻,在一辆汽车飞奔而过,那也只是些熟悉的燃油味儿,没什么新鲜的东西。
就在沉闷得令人昏昏欲睡的空气下,三十五岁的赫拉。肯律师,面对一宗同样沉闷的案子。
即使这样的天气,肯依然是穿着西服出场的——不过这时候,西服搭在椅背上,他整了整标准的钻石扣领带结,继续留心观察陪审团。
最有利的机会一直就有,它依靠自己的目光和观察力,从每一位陪审员的面容上领会每句话的效果,从中得出些结论。第一步要确认的是,已经有哪些陪审员同意了他的观点。然后他把注意力转向那些看起来还没有拿定主意的人,努力要搞清楚为什么他们敌视被告——即自己的委托人。这也是他工作中最为微妙的一部分——与人们脑中约定俗成的观点不同:成功的律师,不仅仅是一个出色的法律专家——那倒更像是他们的副业;他们成功的第一要素,却往往是对于心理学的天生领悟力。可以说,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卓越的人性大师。
肯清楚的指导一件事,他很早以前就注意到了:这是他的信条最有趣的一点——一个陪审员或者一个证人,在指控某个人有罪的时候,除了正义感之外,还可以有其他无限多的理由。
肯作为一个出色的辩护律师,懒的去翻阅他手头的资料——这一点也和媒体上常见的形象不符——他从不在庭审中去回顾准备好的演说,因为他知道那样的效果微乎其微,他必须根据需要随时改变辩护措辞。
肯小心翼翼的打理着亚麻色的头发,这动作温文尔雅并不过火,免得到头来被有些人认为他早已不耐烦了,他的目光始终围绕着两三个人——陪审团的灵魂人物。
这又是一件在影视动作中常常被曲解了的问题:陪审团作为一个群体,也像其他千千万万的群体一样,虽然它的成员是从各地抽调的,却总有少数几个人成为这个群体的灵魂人物,他们对其他的成员起到支配的作用。在庭审之后,陪审团回到黑黢黢的小屋里,做着外人永远不可能窥探的事情时,灵魂人物会说服其他人,最终投出有罪或无罪的那一票来。而肯所要做的,则是取悦这几个关键人物,使他们能够信任自己。而后,无论他再向他们出示什么证据,都很有可能是那么的有力,而且令人信服。
不过这一天,肯显然碰了钉子。在此之前,他花了大约半小时的时间,采用最狡猾的辩论喋喋不休,而那个陪审员仍然不为所动。这个人是第七陪审员,坐在第二排椅子的第一个座位上。局面令人沮丧,以至于肯有些烦躁的整理领带,抚弄头发。
陈述时间到了,不容他有丝毫耽搁,肯继续慷慨激昂的辩论背后,却是缺乏了自信心的喋喋不休;突然,他停顿了片刻,向法官说道:“阁下,”他十分尊敬甚至半鞠了躬,“您是否可以命令把前面的窗帘放下来?第七陪审员一直身处于阳光的暴晒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