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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一个初中生,甚至是小学生送二十斤面粉的外卖,奥尔感觉自己的良心在痛。
奥尔可以选择拒绝少年,自己把面粉拎回家,但他想起了原主记忆中的送报少年丹尼。虽然干的活不一样,但孩子们的目的相同——工作、赚钱。奥尔的拒绝,不是对少年的善意,而是剥夺了他的工作。一旦让老乔治误会奥尔是对少年的不满,或对少年别有所图,那对他的伤害更大。
“我想,你一定还有很多东西需要购买。”大麦克也走了出来,没跟奥尔谈论他给小费的事。
“是的。”奥尔努力让自己微笑出来,“我很奇怪,为什么有这么多人都叫万斯?”
“哈!我以为你会更早问出来,看来你比我想象的沉稳。”大麦克拍着肚皮和奥尔走向杂货店,“万斯在索德曼的俚语里,是第一个孩子的意思。很多人就会把第一个孩子这么命名,假如第一个孩子死了,那第二个孩子就会被改名叫万斯,好让死神误会,不会再来取走孩子的命。
当然,也有人会在认为孩子不会夭折后给他改一个名,比如我的父母。我在十岁之前也曾是一个万斯。另外,其实叫丹尼的也有很多,因为丹尼是第二个孩子的意思。”
大麦克扭头对着奥尔眨眨眼,竟然有点萌,丑萌。
这就和种花家古代起个贱名好养活是一个意思,世界各地底层民众的想法都一样朴素。
接下来,他们就走进了布特里夫人杂货店,那是……怎样的一种味道啊。
不是弯钩酒馆门口那位比尔·布特里身上的臭,但也绝对不香,它就是古怪,即使奥尔在种花家时曾经尝试过很多食物,闻过很多种味道,但也无法清楚表述出这到底是什么味,只能说它刺鼻又古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