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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知道了他是个低调的富哥,后来两人也没有什么过多的交集。真正熟起来还是因为那个冬天,文秋被院里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女甩了,而好死不死的,路过的陆暮西见证了全程。二十岁的文秋抱头痛哭,非要拉着目瞪口呆的陆暮西出去喝酒。
那天,陆暮西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灌”酒,一杯子抵他一个月生活费的酒,文秋当两块一瓶的农夫山泉喝,痛饮一半,身上漏一半,最后,他用抵陆暮西一年生活费的酒把自己喝得昏天暗地,最后不省人事地被他拖回了自己屋。
那时候陆暮西早已经被点亮了被动技能——做饭,出于异国他乡以及人道主义的关怀,他在深夜做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瘦肉粥。
那碗粥,把文秋喝得鼻涕眼泪哗哗直流,自此放弃那些他如数家珍的中餐西餐店,一头创进了一条蹭饭的不归路。
用他的话来说,陆暮西做的饭,有家的味道。
后来想想,陆暮西还挺感谢那位金发碧眼的美女和那个冬天的,要不是她把文少爷绿了,要不是那个冬天这么冷,少爷可能这辈子都体会不到“落魄”两个字的滋味,更不会觉得那碗瘦肉粥能有什么狗屁家的味道。
两人关系一直挺好,经过这么些年的熟悉,陆暮西也确定了文秋绝不是个废柴富二代。相反,他卷得不行,搁国内卷王里也是数一数二的。
所以,他打电话说创业这个事儿的时候,陆暮西压根儿没有怀疑他是不是在玩票。甚至他觉得文秋这个电话来得正好,因为那时候他本来也打算回国了。
“这才回国多久啊。我能问问吗?你最近魂儿被哪个妖精勾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