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罪责 (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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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明府。”独孤忱双脚架在书案上,目光冷锐地望着她,“本帅记得,裴明府之前说过要解释为何会拿王世钊。那你说说看吧。”
目光落在书案上,并不见那张信笺。裴皎然眼底滑过哂意,正色道:“其罪有三。罪一殴本属县令,其罪二掠人为婢,其罪三烧人房屋掠人钱财。三罪并加,按律无赦。下官处罚他,是为节帅正名,亦是为朝廷正名。还望节帅明察。”
说完裴皎然拢袖作揖,退到一旁。耐心等着独孤忱发话。
此时独孤忱看裴皎然的目光,已经越发不善。
引律自辩,有王世钊认罪书在手,她所行已经挑不出任何错处。又说她所为一切,皆是为了替上司和朝廷正名。如此一来,她不仅无错,甚至应该嘉奖。
“裴明府这番自辩实在精彩。”独孤忱敛了冷意,附掌而笑,“难怪昌黎公敢放你来任晋昌县令,果真是有几分本事。”
“节帅谬赞。下官能任晋昌县令,全赖天恩浩荡。”说罢裴皎然朝长安方向一拱手,以示对天子的尊敬。
独孤忱目光转落一旁。左手站起一人,朝其作揖后,移目望向李休璟。
是独孤忱的亲随。节帅府的节度判官。
“节帅,李刺史。下官有点不明白,县令和镇将同为刺史所辖,而刺史有监察之权,其下的录事参军更是有监察州县官员之权。”节度判官面露疑虑,“按制需每年上报一次,为何到现在才发现?难不成是刺史失察,亦或者是刺史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