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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从其实在放弃强攻的先手后,就已经想到了早上刮胡子时留在裤袋里的剃刀。何从自从长胡须后,就是用的那种传统的剃刀,他可不喜欢电须刨那种嗡嗡的嘈杂声,也不喜欢吉列之类的用薄刀片的剃须刀,当然如果是做小偷的就最喜欢那种薄薄的刀片了,方便无声无息地割别人袋子嘛。何从就喜欢这种市面上难以见到的厚背剃刀,喜欢那种锋利厚实的感觉。并且,如果有什么事的时候,还能做为隐藏的杀手锏使出来。
如今,果然用到了。
既然拳脚上一时难以分输赢,那么最好就采用能帮到自己的兵器吧。而且看样子好像刀疤脸裤袋里也藏了凶器,何从可不想被别人抢先一步对自己使用凶器。所以在后退时,他就已经从袋子里抄出了剃刀,然后打开藏在手里,见刀疤脸一手锁向自己的喉咙,一手抄进了裤袋里,就挥动剃刀划向了刀疤脸锁过来的左手,切掉了他的四个手指。
在刀疤脸似乎一脸地不相信愣了一会神的时候,何从感觉机会就是现在了,立刻收手,左腿发力,狠狠一铲,踢在了对方的小腿关节处。
咔嚓!骨头断裂之声响起,刀疤脸身体向下一矮,倒在地上,脚骨被何从铲断了。
“哈哈,还说两分钟解决掉我,现在怎么样?还没以两分钟吧,你倒是被给弄残了!”何从见刀疤脸倒地,得意地笑了起来。
他不能不得意呀。虽然双方交手才短短的一分多钟时间,但每一次都尽力而搏,体力消耗得特别厉害。如今终于在体力完全消耗之前,将对方给放倒了,哪能不高兴?
他毕竟还是太年轻了,也没什么江湖社会经验,见铲断刀疤脸的腿后,就以为刀疤脸失去了战斗力,竟然将刀疤脸将手伸到裤袋里的动作给忽略了。
刀疤脸虽然被踢断了脚,但是多年的江湖亡命,身体素质极好,人也彪悍,并没有一下失去战斗力。而且在被何从铲断腿后,剧痛使得他从被断指的恍惚状态中立即就清醒了过来。
多年打雁,如今竟然被一只小雁给啄瞎了眼。刀疤脸那个恨呀,立即掏出藏在裤袋里的手枪,对着何从的胸膛就是一枪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