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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咙,最后砍下了她的双手带走。
他倒是没有碰那个小孩儿。他的解释是,反正孩子小,还不怎么会说话,不会对警察暴露他的样子,所以放过了他。
但我认为他没有杀死2岁的孩子,并不是因为他还有残存的人性,亦或临时起了善心,更可能是他不能从杀害这个孩子的行为中体会到刺激。
当一个行为不能带来他想要的效果,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来高承勇的胆子越来越大,犯罪手法也越来越成熟。作案地点就在厂保卫科的正后方,他却依然设法控制住了受害者,杀人做案后从容逃离。
这个案子的地点距离1988年杀害小白鞋的作案地点不远,几乎可以说他又回到了原点。
这种心理大概与上次犯罪未遂有一定关系,他需要找一个心理上更舒适,更有掌控度更熟悉的地点,同时潜意识中,也许是为了弥补第一次杀人时的遗憾。
而这个地点对他来说显然有着特殊意义,几年后,他甚至带着妻子搬到了这个厂区租了个房子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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