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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和董芸结婚的时候,我和秦时分开。
玩归玩,一旦结婚,我就会给予我的合法对象一个基本的权利——尊重。
决定结婚是很仓促的一个决定,那是在一个雨夜中,我在广宗路找到迷路的董芸,她仰着脸泪流满面,对我说:「你愿意娶我吗?」
但凡任何时候,一个女人泪流满面的问你这句话,只有两种可能,一个是她爱惨了这个人,一个是她爱惨了的那个人伤透了她的心,所以她破罐子破摔准备随便找个人凑合。
董芸无疑是后一种。
我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和凑合这个词关联上,董芸是唯一一个让我心动过的人,那时候自负,认为这世上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加上没有比董芸更适合和我结婚的对象,我们各方面都无比的契合,身家地位、家庭观念,等等,所有一切。
我答应了。
婚前解决女伴是我对未来妻子的尊重。
和秦时分开前我踌躇很久,那是我为数不多的对一件事游移不定。我少年第一桩收购案子就让我名声鹊起,我很少做错的决策,可那时的我不确定。
展崎看不惯我那个样子,所以他先去敲打了秦时,后来他回来和我说:「阿城,秦时不一样,你若是说和她分开,她是不会哭闹让你不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