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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IBM公司的合作项目完成后,比尔·盖茨最担心是IBM公司一时心血来潮,放弃这个项目。虽然微软公司可由此获得一些违约金,但合同规定的违约金与微软为此付出的人力物力相比,是完全不相称的。
比尔·盖茨还有一个担心,那就是**—DOS的所有权问题。根据微软公司与西雅图电脑公司的协议,**—DOS的所有权仍属西雅图电脑公司所有。它可以向其他公司自由转让,这其中隐含着许多意想不到的竞争。
比尔·盖茨担心IBM公司毁约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在项目完成之前,就已发生纠缠不清的“泄密事件”,而IBM公司对保密极为重视,曾一再强调这个问题,并采取了严密的防范措施,但问题还是不断发生。
有一天,IBM的保安人员发现,自己公司的样机部件竟被放在锁着的工作室外边;IBM的硬件专家埃杰布莱奇特还怀疑比尔·盖茨曾将样机带回家。其实,微软公司的人基本上都知道所谓“秘密机器”的事,对外部,保密似乎可以做到,但在内部,很难绝对禁止。为此,IBM指责微软公司已明显违反了保密协议。
对于IBM公司的指责,鲍尔默特意写信做了申辩,他还写了另一封信,想卖给IBM更多的软件,如打字指南、时间管理者、奥林匹克十项全能运动等。
IBM公司的机器做出来后,取名IBM个人电脑,简称IBM-PC,但保密制度还没有取消。微软公司的人却越来越松懈,PC机的消息开始不断向外界泄露。
1981年5月,比尔·盖茨给IBM公司写信,说明了他对这个项目的热衷,并提出两点请求:一是机器正式展出时,IBM公司邀请他和保罗·艾伦参加;二是要求知道这种电脑的集团购买价。
他的两项建议立遭拒绝,使他感到很没面子。
PC机的消息泄露得越来越快,比尔·盖茨和鲍尔默紧张起来,害怕IBM公司的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