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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秦国成为强国的卫秧变法,主要的内容就是针对军队的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两条就是: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按军功赏赐爵位,爵位的划分被细分到的二十个等级。
同时,秦律又规定:军有千人以上,“有战而北败,守而降,离地逃”者,处如下刑罚:“身戮家残,男女公于官”。一个人犯了罪,受株连的就将是你的父母兄弟、一家老小,甚至还会殃及邻里。
另外,在军队中还实行“什伍连坐”的规定:一伍中有一人逃跑,其余四人就要受罚,如果能戴罪立功斩敌首级一颗,则可免除刑罚。
“百将”、“屯长”在作战时若得不到敌人首级是要杀头的,如果得到敌人33颗首级,就算满了朝廷规定的数目,可以升爵一级。
军功还可以抵偿罪责,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成为自由人。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转为平民。而且军功爵位是可以传子的。如果父亲战死疆场,他的功劳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这些都决定了秦国的士兵在战场上必须英勇杀敌,一旦在战场上立了军功,就可以加封爵位。
卫秧法规定:秦国的士兵只要斩获敌人一个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田宅一处和仆人数个。斩杀的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就越高。
而军官在战斗中不得首者,斩!可谓法无偏颇,上下一体,这样,就大大提高了军官的积极性,这等于说,战场上,没有官阶之分,无论将军还是小兵,都要立功才行。
只要打仗打得好就可以授爵,一旦授爵就有了房屋、田产,立功越多就意味着财富荣誉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