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妆戴好之后,她对着镜子想了想,又在鬓边再加插了一朵新鲜芳香的黄色腊梅,最后,挑了一串东珠项链戴上。对着镜子又端详了几遍,终于觉得满意了,这才盈盈站起来。
身上散发着馥郁的花露香味,让萧美娘目光不由的又落向了妆台上的金风玉露瓷瓶,瓶上正面和反面各绘着易风那首词中的一句。正面是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背面则是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两句词是那般的深刻,深深的印在了她的脑子里,想忘记都难。侄女说的没错,看到这样的句子,哪个女人不会羡慕元季瑶。身为一个女人,哪怕她已经贵为王妃,甚至将来还有可能成为太子妃,皇后,皇太后,可是在这一刻,她依然为易风对元季瑶所写的这首词中表现出来的情意所妒忌羡慕。
萧美娘也拥有极佳的词诗素养,她忍不住在桌案上排好了白纸、狼毫,又用那方古砚,浓浓的磨了一砚香墨。她提起笔,在砚头上沾上墨水,可却迟疑起来,笔迟迟落不下去。她想写一首诗,来描绘记录她和晋王的美好婚姻,可是却总觉得找不到比易风更好的词句来表达,于是停了笔,又沉吟起来。
她本以为,易风那个马贼都能写出那般的句子来,她要写一首也并不难。可谁知一连想了许久,却仍然难以下笔,她想出来的句子,没有一句能比那长短不一不符诗文规矩的句子更好。心中不由烦燥起来,正思索间,却听到有人嗤的一声笑出声来。她气恼的回头瞪过去,却蓦地发现,原来是丈夫晋王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后,正偷偷的瞧她纠结难以落笔呢。
杨广抚着修饰的极漂亮的胡须,呵呵笑着,催促着道:“爱妃如此雅兴,今日竟然要做诗,快写呢,孤这儿正等着拜读呢。”
“不写了。”萧氏有些生气的扔下笔,比杨广还大几岁的她却撒起了娇,却是妩媚千分,风情万种。
“爱妃怎么就生气了?”杨广故作惊慌的道。对于萧氏他是真心宠爱,虽然后宫只有寥寥几人,有故意讨好天子夫妇的原因在内。但也有很大一部份原因,是他真的很宠爱萧氏。
“还不是那个易风。”萧氏鼓起红腮,嘟起红唇,却是那么的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