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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高明月换了一身紫装跪坐在她的下首,屋内还跪坐着几人,都是半百的老头老太。
“钱叔,他的伤势无碍了吧?”
“嗯,易公子的伤看似挺重,不过都没伤到要害,医治的还算及时,已经没有大碍了。这也是他身体本来就强健,再好好休养下就不碍事了。”白发白胡子的老者钱叔是高家庄府上的大夫,医术很高,凌云身上几处箭伤还有刀伤,加上在江水里泡半天,又在春风里吹半天,结果在他手里,几天功夫,几剂药下去,已经生龙活虎了。“小姐,这个易公子只怕来头不简单啊。”钱叔在高家庄虽只是大夫,可是多年老人了,高家姐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得不提醒,“他身上的刀伤箭伤,那都不简单,而且受这么大伤还能逃出来,就更不简单了。看这人筋骨脉象,那是武艺强健之辈,偏偏还这么年轻”
穷文富武,要想练成一身好武艺,需要的成本极高,在这样的时代里,除了天生神力之类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而年青的高手,就越不简单了,家世非富即贵。可这样的人物,却还惹上了那样的杀身之祸,这里面只怕更加不简单。
高家庄一不小心卷入这样的是非之中,只怕绝非好事。
“对了,这易公子坚持说自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说自己叫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