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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女人拍拍他的肩膀,又凑过去在他耳边低语几句,举止十分亲昵,之后对他摆了摆手,拿出车钥匙启动了一辆白色宾利,表情十分恋恋不舍,恨不得一步三回头。而他站在原地,双手插进风衣口袋,看着那辆车开远,脸上竟有些淡漠神情,与早上的那股子邪肆且禽兽不如的气质迥然不同。不过可以理解,要面对一个比自己大这么多的人,从心理上来讲确实有些难以接受。其实平心而论,他的相貌十分俊朗,身姿挺拔,静静站着的时候有种疏离的冷漠气质,在他身上看不出一点脂粉气和讨厌的娘娘腔,即使是挑起眼角与她调笑的时候,你都会觉得那是一种由内而外自然而生的致命蛊惑而非刻意勾引,只是可惜,方洵扼腕长叹,怎么是个牛郎呢?
方洵在路口堵了十分钟,这十分钟,她看着他转身进了路口的一家咖啡厅,在里面大约呆了七八分钟的功夫,然后走出来,启动了一辆黑色法拉利,方洵在公交车上看得目瞪口呆,一个牛郎竟然开着法拉利,苍天,这得呕心沥血的做多少年,拼死拼活接多少客才行啊?照她早上摔在他脸上的标准,他一天接十几个也得做上好几年才行吧?不过他长得好,又会,应该很招人喜欢,做到他这个地步,想必已经是业界楷模,行业精英,后辈们顶礼膜拜的超级偶像了。
方洵正出神的想着,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件事,一摸兜,完了,手机呢?
仔细想了想,觉得应该是昨晚落在酒吧了,虽然有心理阴影,再也不想去那个地方,但这手机刚换了不到一年,就这么不要了,那她才是烧包。
酒吧白天没什么人,空空荡荡的,很静,两个服务生在吧台摆酒,还有几个在擦桌子,车宇坐在吧台的一边调酒,看到方洵眼睛一亮,对她招了招手,热情的打着招呼:“嗨,又来了。”
方洵不清楚车宇为什么会认得她,想了下,估计是昨晚闹的,尽管他笑眯眯的,态度友好,方洵还是对他没什么好感,昨晚那个男人是在这里把她带走的,就是说他在这家酒吧招揽生意,车宇既然是酒吧老板,就一定跟他揽客脱不了干系,两人没一个好鸟,一对臭流氓。
方洵的脸色有些难看,慢吞吞的蹭到吧台来,犹豫着说:“那个,我手机忘在这里了。”她指了指c17的方向,“昨晚我就坐那边。”
“哦,手机呀。”车宇笑着动了动手指,不知怎的袖子里突然掉出一部手机来,他握在手心里转了转,挑着眉问,“这个么?”
方洵眼睛一亮,伸出手来:“就是这个。”
他突然松开手,手机直接从他手中滑落掉在方洵的手里,他抱臂笑着看她,目光玩味:“方小姐,昨晚过得愉快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