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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想要紧紧抱住,于是不舍得放开。
从来没有那样渴望一个人,也没有那样想要留住一个人,这种感觉就像是很多年前,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个人把他从怀里推开,他不顾一切的扑上去抱住她不放一样,那是一种最深最彻骨的留恋,一种来自本能的不舍,一生中只那样哭过一次,声嘶力竭,苦苦哀求,最终却没能留住她。后来他就不会哭了,他知道哭不能解决问题,眼泪留不下他想要留住的人,那时他就知道,这世上没有什么是永恒,也没有人可以永远留在你身边,所以胥日走了,他看着她走,他没有哭,也没有留。
如果真的爱他,她就不会走,如果不爱,又有什么值得留下?
同情和怜悯,是用来施舍给可怜人,他从来不需要。
可是这一次不同,方洵和胥日不同,说不出来哪里不同,可他就是不能让她走,他就是想要不顾一切的留下她,即使,她最终没有推开那扇门走出去,仅仅是给他的一点怜悯。
爱情,真的会让人变得非常敏感,非常卑微,变得不像自己。
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爱一个人,本来就是自己再也不能够独自圆满,要完全包容一个人,怎么可能不变?
这样的改变很卑微,也很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