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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张照片,是爱铃和姑姑在阳台上的合影。女孩的脸上再也寻不回旧日踪迹——圆圆的脸,圆圆的笑容。年幼时面对镜头的自信全消失了。站在草地上,阳光满满,照不到她身上。苍白木讷让她看起比姑姑还要衰老。她身上的那件旗袍,直觉就是那件让她耿耿于怀的“碎牛肉颜色”黯红的薄棉袍。
那是心上的一个阴影,惟有等时间去照耀。
那应该是她在圣玛丽亚学校上学最黯淡的一段时光,当她穿着继母的旧衣服走在校园里,忍受了多少难堪的眼光。在全上海的天之娇女面前,手上光芒初绽的笔,也掩盖不了她的失落。那时她还不懂得安贫乐道,宠辱不惊。人本心里的虚荣,往往需要岁月来销蚀。
可以想像爱玲当时的委屈。一个宣称“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一个拿到第一笔稿费以后,给自己买口红的女孩,穿着继母的旧衣服,简直就是磨难。
到了美国,她给自己买了无数鲜艳却几乎不可能穿出去的衣服。一方面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恋衣癖,另一方面,或许有宣泄自己曾经遭遇的委屈。
孙用蕃也是委屈的。这个名门闺秀,嫁给了张志沂,两个孩子父亲的没落王孙,已是屈就了,加上爱玲这个脾气古怪的女孩子,任何琐事都有可能激发成滔天巨浪。背地里受了多少委屈,流了多少泪,又有谁知?她一生并未有大恶,谦卑女儿心,翻些小风浪也成不了大害。任人说得她万般恶毒,也只是被红尘湮灭的平凡女子。黄逸梵活得精彩,张茂渊活得干净,爱玲活得轰烈,而她本分得很,和张志沂两个人一直到老。
春日迟迟,女心伤悲,她心底还是好女子。人心似水,乱世中,她能陪着他,一路走到老。这份坚定,已是不易,只可惜爱玲并不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