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们好淫荡 (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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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救美以后,我们的“英雄”郑颖风被医生诊断为:小腿内侧骨折,需要卧床静养一个月,现在他正靠在医院病床上啃苹果,而那只打了石膏的玉腿横陈晒在吊架上,颇似一具人体艺术的珍品,早晨的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照在他脸上,我们的郑大公子眯着眼,看着在自己面前忙碌的女孩,嘴角露出一抹顽皮的笑容。
他真想不到自己救的女孩居然是她,廖静初。看到她,不禁让他想起初中时的少年往事,廖静初好象成了一面镜子,他从她身上看得到自己的初中三年生活的断续的影象:他和她是同班同桌的同学。那时候他像很多顽皮的小男生一样,没事就想办法作弄她,拉她的辫子,把口香糖粘在她的头发上,在她的文具盒里放小强,死皮赖脸请她帮忙画几何图形,反正作弄她欺负她,成了郑颖风除了上课交作业以外的必修课。
“静初,别忙了。反正我又没什么事。”郑颖风开口叫着老同学,他叫她静初的感觉很自然。
廖静初回过头来,她是一个有着小麦肤色的女孩,明亮的眼睛,清晰的轮廓,她对着郑颖风粲然一笑说:“没什么的,我打瓶开水去。”拎着暖水瓶出了病房。
郑颖风看着她的背影笑得有点傻,他和她之间有着一段朦朦胧胧的感情。初二的时候吧,可能那一年大伙普遍荷尔蒙分泌的比较旺盛,身边谈情说爱的同学一下子多起来,就像春天肥沃的土地里冒出的新鲜韭菜,一茬一茬的,数都数不过来。在“早恋”(我巨讨厌“早恋”这个具有典型中国特色的词,充分显示了思想的僵化和想象力的死亡。)的大潮带动下,郑颖风和廖静初也彼此情思萌动,勇敢的踏进了恋爱的小河。终于,在一个“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夜晚,郑颖风壮起小胆牵起了廖静初柔若无骨的小手。
哇塞,天那么蓝,云那么白,我手牵你手,一直走啊走,那时候每天上学放学的20分钟路程是两位小情人最甜蜜的时刻,也多亏了讲义气的陆羽主动帮他打掩护,然后自己一个人背着书包孤独的走在另一条上学路上。晚自习的时候,两个人趴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没事就两两相望,眼底眉梢尽是柔情,放学了再一起走在月光洒满的水泥路上,窃窃私语。
记得当时年纪小/你爱谈天我爱笑/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风在林梢鸟儿在叫/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们曾经的校园恋情,多半是如此洁净明朗,只有纯纯的爱,没有机心,只觉得看着一个人,看见他的笑,听见他的声音,靠在他的胸口,轻轻睡着,微风拂面,便已极是满足。
同学爱新鲜,恋爱大过天,想不想也日夜怀念,连甜梦也不够甜,当然现在我未成年,让我肤浅,只知恋爱大过天,忘记有益的格言,自动掠过他眼前,怎么闪,同学始终会遇见。
我一直深为憎恶“早恋”这个庸俗的词,恋爱是无分早晚的,也不仅仅是大人的权利,不能说,17岁谈恋爱就是未成年人早恋,到19,20岁就不是早恋。一个人情感的成熟和身体的成熟不同,不受年龄限制,很可能有人九岁时喜欢上一个人,然后爱着一生,也有可能有人到老还不知道真爱是什么,不能因为年龄而扼杀孩子们的感情,或者大人唯一能做唯一可做的只是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