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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背书的时候,经常有这个感觉,就是分析一下,我觉得这个人说的特别有道理,这个书的作者写的特别好,我觉得特别对,我要说的话,我也这么说。
我记的时候就等于记了一个本来就应该是那样的东西,所以你一定要从底层出发去理解。
可能我刚刚说的有点抽象,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在法律当中有一个名词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听起来还挺拗口,如果没有学过法律的话。
债权人代位权就是说,比如你欠我的钱,他欠你的钱,你不跟他要,导致你还不了我,这样的话,我的利益就受损了,所以我要代替你去行使你的权利,我去跟他要。
我、你、他,就三方的关系,我代替你去跟他要钱,所以叫债权人的代位权。因为我是债权人,你是债务人,他是你的债务人,所以这就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这么一理解,你接下来就很好背。
可是他不欠我的钱,我拿什么脸去跟人家要?法律保护你,你可以跟法院申请,你说他欠他的钱,他欠我的钱,他不还他,所以没法还我,所以法院能不能帮我去跟他要,隔过欠我钱的这个人,法院会支持你的。
但是法院在什么条件下会支持你,也就是说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包括什么?
首先,第一点就是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且到期,就是你欠我的钱是合法的,而且已经到期了,所以我才能去要。
第二,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且该债权已经到期,就是他欠你的钱也到期了,所以才能隔过你去跟他要,如果他欠你的钱没到期,我就跟他要,他肯定不还,他说我欠人家钱还没到期,你干嘛来找我要。
第三点,就是你不去找他要结果,导致你损害了我的权益,你没法还我了,如果你不跟他要,但是你还有1000万,你能还我,我就没这个权利去替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