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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沈溪时这个行为好low啊。】
【听不了公众评价就不要做公众人物,把自己账号委托给别人让别人代骂,真的好搞笑哦,一股子小家子气。】
【本来看完直播对她很有好感的,可现在知道这件事,她这个行为真的好下头。】
【只有我一个人觉得她很可怜吗?连反黑团队都没有,还把自己账号委托出去。】
【也不能只听一家之言,还是看看沈溪时怎么回吧。】
沈倾倾看到这条微博后进行了转发,并发文称:“姐姐,这是真的吗?我不太相信姐姐是这样的人呢。”
沈倾倾的转发进一步扩大的事情的影响。
沈溪时现在还不知道网络上的风暴,她正在警察局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王五对张警官说:“你快拘留她!她委托别人辱骂我,侵犯了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