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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刀发出微弱的吱吱声,然后一个干脆有力的敲击,玻璃裂开了。凶手一手敲裂玻璃,一手把着吸盘好使玻璃不掉在地上。活动了的玻璃有点椭圆形,因为在他划玻璃的时候弹簧和挂钩的柄绕在一起了。他把玻璃用力从外面拽下来时发出一点摩擦的声音。他并不在意在玻璃上留下他的AB型唾液。
他戴弹力橡胶手套的一只手像蛇一样钻进刚打好的洞里,找到把手。门无声地开了。他走进厨房。在油烟机的灯光下他可以看见自己在这间陌生的厨房里的身影。屋子里凉爽而舒适。
威尔·格雷厄姆吃了两根巧克力棒。把玻璃包装纸塞进衣兜时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让他厌恶。他穿过客厅,拿着手电的手离身体远远的,这是他的习惯。尽管他事先查看了屋子的结构图,找到楼梯前还是拐错了一个弯。还好,楼梯承重时没有响。
现在他站在主卧室的门口。无需手电的亮光他也略微可以分辨出一些器物。床头柜上的一只电子钟把时间投影到天花板上。卫生间旁的踢脚板上方有一盏橘黄色的夜灯亮着。可以闻到很强的血腥味。
适应了黑暗的眼睛在没有照明的情况下也可以看得相当清楚。那个疯子完全可以分清利兹夫妇。有足够的光亮让他穿过屋子,揪起利兹先生的头发,然后割断他的喉咙。然后呢?回到墙边打开灯,问候一声利兹太太,然后开枪让她无力反抗?
格雷厄姆打开了灯。霎时间墙上、床垫和地板上的血一齐向他冲击过来,空气里充满了带着血的尖叫,他被这尖叫震慑得退了几步。屋子里很安静,黑黑的血迹在变干。
格雷厄姆坐在地板上,直到头脑平静下来。安静,安静,安静下来。
在亚特兰大警方尝试重新构建犯罪过程时,卧室内血迹的数量和差异曾让他们困惑不已。所有被害的家庭成员的尸体都是在他们各自的床上被发现的,而这与血迹的分布不相吻合。
最初他们认为查尔斯·利兹是在他女儿的房间里遇害的,然后罪犯把他的尸体拖到了他的卧室。可是对血迹喷涌的轨迹做过仔细检查后,他们不得不对此重新考虑。
罪犯在卧室间的准确行踪还没有被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