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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而火自息,宜升散不宜清降。内生之火,当先治火,火灭而风自清,宜清降不宜升散。若
反而为之,则外感之邪得清降而闭固愈甚,内生之火得升散而燔燎何当。此其内因外因,自
有脉证可详辨也。
余阅方书,所见头目、口齿、咽喉、脏腑阴火等证,悉云风热,多以升降并用,从逆
兼施。独不虑升者碍降,降者碍升乎?从者忌逆,逆者忌从乎?经曰∶高者抑之,下者举之,
寒者热之,热者寒之。又曰∶病生于内者,先治其阴,后治其阳,反者益甚。病生于阳者,
先治其外,后治其内,反者益甚。此自不易之正理。故余之立方处治,宜抑者则直从乎降,
宜举者则直从乎升。所以见效速而绝无耽延之患,亦不过见之真而取之捷耳。若今人之轻病
致重,重病致危,而经年累月,日深日甚,以致不救者,谓非两端之误之也乎?明者于此,
最当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