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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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间被挂满纱幔的房间里, 点起了惶惶跳动的烛火,夜幕将光线收拢大半,只留了室内一片浅淡晕黄。风吹银铃响, 细碎断续, 沁着水声, 让人闭眼就能想起那一年的秦淮游船,香味也是特调过的, 与西南绵延千万里的花海都不相同,而是甜腻廉价,像毒蛇的信子, 轻轻一点, 就使人头脑发晕。
木辙坐在一张椅子上, 看着轻纱背后的妙龄女子, 如狐仙上挑的眉眼水波潋滟,唇若染血,却少了几分当年的妩媚。他痴态百出地看着他, 忽而又神情痛苦,透过眼前人,问着那数年前就已经香消玉殒的伶仃孤魂:“为何你没有生出一个同你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儿?”
凤小金没有说话, 只是漠然地闭起眼睛。他能听到对方的脚步声正在逐渐靠近,又在那里停驻许久, 而后便有一只苍老如树皮的手,抚上了自己的脸。
“为何你当初不等我,却要跟着姓谭的那狗官走?”木辙继续问, “她们甚至说你是自己给自己赎的身。”
他不明白, 既然她有钱,为何当初却不肯跟自己离开秦淮。
凤小金却是明白的。一个青楼女子, 在同时面对一个遭朝廷追捕的混混,以及一个风流倜傥的王城贵族子弟时,会做出何种选择,其实并不难猜。
木辙困惑多年,只是因为他不想承认而已,不想承认自己心目中冰清玉洁的神女,其实也同这世间绝大多数女人一样,会在意男人的身份地位,不想承认她当初其实根本就没有看中他,不想承认臆想中的情人离散,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说来可笑,最善于玩弄人心邪 教头目,偏偏同样受制于人心的弱点,逃避怯懦,对于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这么多年硬是苦思不得解,以至于将他自己生生逼成了一个疯子。
凤小金不觉得自己的娘是一个多坏的女人,也不觉得她是一个多好的女人,归根结底,只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俗人。在年轻时遇到家世显赫的俊俏公子,想赌一把,结果命苦,赌错了,这一生也就毁了。
他已经记不清那所谓“爹”的长相了。八岁那年,自己杀了豆腐佬,带着家中所有值钱的东西一路北上,历经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才在隆冬腊月抵达王城,那是一座大得惊人的城,街道宽阔得能并排行驶五辆马车,每一栋房屋的屋脊上都有雕刻与彩绘,琉璃瓦在阳光直射下,灿烂得教人睁不开眼。
人也与小镇上那些尖酸刻薄的邻居不同,他们穿着风流,贵人们裹着厚厚的裘皮,看起来都高兴得很。包子铺的老板娘先发现了赤足站在雪地里的小少年,她惊呼一声,赶忙差伙计到后院找了身干净的旧衣,招手叫他:“孩子,别待在那里了,快进来烤烤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