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金风野店书生笛 铁胆荒庄侠士心 (第5/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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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沅芷道:“要不要再帮那女人?”陆菲青道:“别乱动,听我吩咐。”他对四名公差没再理会,只细看那书生。见他吃过了饭,把长凳搬到院子通道,从身后包裹里抽出一根笛子,悠悠扬扬的吹了起来。李沅芷粗解音律,听他吹的是“天净沙”牌子,吹笛不奇,奇在这笛子金光灿烂,竟如是纯金所铸。这一带路上很不太平,他孤身一个文弱书生,拿了一支金笛卖弄,岂不引起暴客觊觎?心里想,待会儿倒要提醒他一句。
四名公差见了这书生的举动也有些纳罕。吃完了饭,那使剑的纵身跳上桌子,高声说道:“我们是京里和兰州府来的公差,到此捉拿红花会钦犯,安分良民不必惊扰。一会儿动起手来刀枪无眼,大伙儿站得远远的吧。”说罢跳下桌来,领着三人就要往内闯去。
那书生竟是没听见一般,坐在当路,仍然吹他的笛子。那使剑的走近说道:“喂,借光,别阻我们公事。”他见那书生文士打扮,说不定是甚么秀才举人,才对他还客气一点,如是寻常百姓,早就一把推开了。那书生慢条斯理的放下笛子,问道:“各位要捉拿钦犯,他犯了甚么罪啊?常言道得好: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看马马虎虎算了,何必一定要捉呢?”使怀杖的公差走上一步,喝道:“别在这里罗唆行不行?走开走开!”书生笑道:“尊驾稍安勿躁。兄弟做东,人家来喝一杯,交个朋友如何?”那公差怎容得他如此纠缠,伸手推去,骂道:“他妈的,酸得讨厌!”
那书生身子摇摆,叫道:“啊唷,别动粗,君子动口不动手!”突然前扑,似是收势不住,伸出金笛向前一抵,无巧不巧,刚好抵上那公差的左腿穴道。那公差腿一软,便跪了下去。书生叫道:“啊唷,不敢当,别行大礼!”连连作揖。
这一来,几个行家全知他身怀绝技,是有意跟这几个公人为难了。李沅芷本来在为书生担忧,怕他受公差欺侮,待见他竟会点穴,还在装腔作势,只看得眉飞色舞,好不有兴。
使软鞭的公差惊叫:“师叔,这点子怕也是红花会的!”使剑和使鬼头刀的连连退出几步。那使怀杖的公差软倒在地,动弹不得,使软鞭的将他拉在一边。使剑的公差向书生道:“你是红花会的?”言语中颇有忌惮之意。
那书生哈哈一笑,道:“做公差的耳目真灵,这碗饭倒也不是白吃的,知道红花会中有区区在下这号人物。常言道:光棍眼,赛夹剪。果然是有点道理。在下行不改姓,坐不改名,姓余名鱼同。余者,人未之余。鱼者,混水摸鱼之鱼也。同者,君子和而不同之同,非破铜烂铁之铜也。在下是红花会中一个小脚色,坐的是第十四把交椅。”他把笛子扬了一扬,道:“你们不识得这家伙么?”使剑的道:“啊,你是金笛秀才!”
那书生道:“不敢,正是区区。阁下手持宝剑,青光闪闪,獐头鼠目,一表非凡,想必是北京大名鼎鼎的捕头吴国栋了。听说你早已告老收山,怎么又干起这调调儿来啦?”使剑的哼了一声道:“你眼光也不错啊!你是红花会的,这官司跟我打了吧!”话毕手扬,剑走轻灵,挺剑刺出,刚中带柔,劲道十足。
吴国栋是北京名捕头,手下所破大案、所杀大盗不计其数,自知积下怨家太多,几年前已然告老。那使软鞭的是他师侄冯辉,这次奉命协同大内侍卫捉拿红花会的要犯,自知本领不济,千恳万求,请了他来相助一臂。使鬼头刀的叫蒋天寿,使怀杖的叫韩春霖,都是兰州的捕快。捕快武功虽然不高,追寻犯人的本领却胜过了御前侍卫。
当下余鱼同施展金笛,和三名公差斗在一起。他的金笛有时当铁鞭使,有时当判官笔用,有时招数中更夹杂着剑法,吴国栋等三人一时竟闹了个手忙足乱。陆菲青和李沅芷只看得几招之后,不由得面面相觑。李沅芷道:“是柔云剑术。”陆菲青点点头,暗想:“柔云剑是本门独得之秘,他既是红花会中人,那么是大师兄的徒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