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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许多天她没见到他了,白凤觉得他又瘦了,面颊与双手均已是消瘦见骨。但即便他瘦成了骷髅,她也能在比山还高的骷髅堆里一眼就认出他。在他之前,从无人拥有过像这样连每一处线条与折角都精确完美的骨骼,在他之后,也不会再有。
她立刻就感到了爱,这涌动在皮肤下、刻蚀在骨头里的爱,但她单对他矜持地微嗔了一句:“就你我二人,还大费周章跑来这里摆酒!干吗不直接去我那儿?”
看样子他已喝得不少了,就那么手把一只乌银洋錾壶睨着她,竟还微微笑了笑,尽管并无多少笑意抵达他眼眸之中。“我说了,你别不信。”
白凤一愣,但见他直对壶嘴咂了两口,“我从来也不喜欢去‘你那儿’,我就从没喜欢过窑子。”
听到一个数年间几乎以窑子为家的男人说自己根本不喜欢窑子,谁都会忍不住发笑的。白凤笑起来,声音却在颤抖,“二爷,我、我真高兴,看见你又能像从前一样说笑。”
但这一对情场旧侣身上同样为服孝而着的粗布衣裳分明在诉说着,有什么已永远和从前不一样了。
詹盛言把那只酒壶搁在桌上,却仍抓着它不松开,“我终于不用再去窑子里见你了。后天,你就进我的家门了。”
白凤自觉一颗心好似沉入了浓酒之中,动荡而滚烫。她走过去在他身旁坐下,伸手攥住他空出的右手。她立即就发现他的右手又开始了滥饮无度而造成的震颤,而这仅仅使她把他攥得更紧。“后天我就进你家门了,什么急事儿非这阵子找我不可?”
他没有正面回答她,只把手从她手中抽回,自筷架上取了一双银筷递过来,“先吃饭。”
白凤根本没什么胃口,只信手拣了几样素菜,也就搁了筷子。他更是自始至终一口饭菜也不动,单把那一只酒壶喝得再也倒不出一滴来。而后他就把手臂伸向桌旁的一条长几,几上另摆着一溜儿还未开封的酒坛酒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