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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生在上海,然而能够有记忆的第一个家却在天津。
那是一个物质的家,优裕而阔绰,充满了色彩。虽然略显幽暗,却清晰而实在,能够被记忆和感受。
她记得每天早上,女佣将自己抱到母亲床上,她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记得家里热闹的宴会,自己躲在帘子背后,怯生生地偷看坐在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妹。她们“批着刘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裤袄,雪白的依偎着”。她记得姨奶奶每天带自己到起士林去看跳舞。坐在桌边,将面前蛋糕上高齐眉毛的白色奶油全都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照例到三四点钟,背在佣人身上背回家。”
她还记得那个额上有疤的“疤丫丫”,那个给自己讲《三国演义》的“毛物”和肚子里装满了“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的“毛物新娘子”。当然,她更记得从小领自己的老妈子何干。她背着她,从花园一路走回来,爱玲一直问个不停,欢喜活泼着。
那是她七岁左右的光景。一个千灵百巧的小女孩,住在天津的老宅里。春日迟迟百事无忧,更是自在天真。老宅宽大温暖,是滋生回忆和思念的温床。
我曾游历过这样的老宅,一砖一木旧沉沉的。走在这样的老宅里,连空气都是旧而腻的,心也跟着厚实温暖,泛起檀木的香气。摩挲着墙壁桌椅上的花纹,说不出的沉重伤感。只有在这样的老宅里才能有簪缨之族的雅气,亦只有这样的环境才能叫一个年轻有志的少年变做汲汲于名利的禄蠹之徒,或者是颓唐庸碌、游手好闲、吟风弄月的风月子弟。
我喜欢小时候的爱玲,温暖凝静,无忧无虑。她和何干在一起的感觉,总是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与外公一起的悠悠岁月。那是少女开始有朦胧自我意识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