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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谁,到底是谁?如此这般糟蹋食材,还让不让人活啦。”
正在修炼菜花刀的项闪嗅了嗅鼻子立刻暴怒,他最见不得别个将美味的东西弄的乱七八糟,如割他心头肉般难受。
后山,一条清澈小溪旁炊烟袅袅,有位白发凌乱、衣衫褴褛、不修边幅的邋遢老头,正鼓弄火架上的野味。
“糟老头快住手,再暴殄天物会遭天谴的。”草丛中突然冒出个三岁半小屁孩,拎着一把与身体完全不成比例的大号菜刀奶声奶气的喊道。
邋遢老头轻瞟了一眼,“这是哪家野孩子,穿着开裆裤就跑出来干劫匪的勾当,天生山大王命吗。老头子我没心情陪你过家家,一边裹泥巴去吧。”
“老小子快停手,不然美味可就真的被你糟蹋了。”
小屁孩正是项闪,此刻目光完全被火堆吸引,那上面正架着一头近米数大的三腿鸟。毛都没拔干净,在火上烤的呲呲作响,弥漫出一股烧鸡毛的刺激味道,令人作呕。
“嘿嘿,野孩子没吃过金乌鸟吧?老头子我今天心情好,一会分你个鸟屁股吃。”邋遢老头摸着项闪头笑嘻嘻的道。
后者不清楚什么金乌鸟,只是三条脚的鸡确实不正常,不过在此界见怪不怪。对于吃鸡屁股的事他也没在意,眼睛直勾勾盯着火堆喘粗气。
“赶快弄下来,不然连鸡屁股都没得吃。”